第578期:免租期的房产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发布于 2022-01-29 17:57
问:我公司出租房产,提供了三个月的免租期,在这期间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答:无论是否有免租期,只要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方都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第二,《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第15号)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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