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德文辞去新化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新化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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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1-09-19 18:47
新化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彭志业辞去新化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新化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新化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李佳林辞去新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由新化县人民检察院报经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报新化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任命:
周建设为新化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谭志强为新化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誉荣为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蔡湘政为新化县枫林街道人大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国柱为新化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慧为新化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群的枫林街道人大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文的大熊山林场人大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邹舒的古台山林场人大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吴映辉的新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新化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周建设副主任为新化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报新化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新化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谭志强副院长为新化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报新化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新化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刘誉荣副检察长为新化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及新化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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