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这12村、城区平房到底拆不拆?快看
发布于 2021-09-19 19:06
近日,获悉,通州这12村、平房近期拆不拆迁,官方答复了!
1、大庞村
尊敬的领导您好,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大庞村11年前道路扩建拆迁腾退村民,至今未给回迁房,家里老人去世的去世,都为解决!每个月虽然给租房钱,但是迟迟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屋!望上级领导可以帮助拆迁村民解决
@北京12345回复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通州区回复:经宋庄镇核实,宋庄镇政府下属北京宋庄小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小城镇公司”),接受镇党委、政府委托,负责该工程的拆迁及协调工作。徐尹路拓宽改造二期(大庞村)工程由于受政策影响,村民安置楼未能按期建设完毕,大庞村涉及58家搬迁户,小城镇公司一直积极协调各方做项目推进工作。在被搬迁人未能上楼期间,小城镇公司考虑到物价上涨等因素,三年一周转期,对周转费标准进行相应上调,并与村民友好协商达成《大庞村搬迁户周转费支付协议》。上一周转期是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新的周转费支付协议暂定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现在周转费已经发放到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回复时间:2021-08-18 11:48
2、果园平房
提问标题:拆迁棚改
提问时间:2021-08-23 06:33:51
提问内容:请问一下,通州果园环岛平房拆迁进度,疫情前量地方了,但是后续吴无进展。是搁浅了吗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感谢您的来信。现对您的来信回复如下:经核实,2021年8月23日下午15:29分城市二室工作人员及时与咨询人取得联系并了解情况,咨询人家住肉联厂宿舍19号,该区域属于通州区老城平房腾退项目(果园片区)范围内,经与区征收中心和区住保中心确认,该腾退项目处于资金筹备和前期准备阶段,如开始下一步腾退工作会通知居民,请咨询人耐心等待。再次感谢您的来信!
答复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1-08-23 16:30:44
3、郎东村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通州区西集镇郎东村村民。我家房屋有5间是一九五几年建造的。那个年代建的是外面是砖,内是土坯房,今年村里统一房屋排查。现房屋情况是。室内加钢管柱支撑起来了,墙皮反潮,墙体裂缝。已经没有维修的价值了。准备申请老房翻建。头几天去村委会咨询问了,村委会回答是政策没有下来不能批示。
现在向领导求助。政策什么时候能下来?什么时候能申请批示?
通州区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回复如下:经通州区西集镇核实情况,现回复如下:西集镇正在对区级宅基地政策进行研究,同时也在制定镇级审批机制,待审批机制制定完成正式实施后,西集镇会对各村委会的宅基地房屋建设审批流程进行培训,并接件审批,村民到时可向所在村委会进行申请。
再次感谢您的留言
回复时间:2021-08-20 12:44
4、望君疃村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望君疃村村民。我家于2009年年初申请新建宅基地,当时手续齐全之后测量说是耕地,那块地的地性不是耕地,下面我会附上村委会提供的规划图。村委会以上报镇政府和区政府为由就不管了。在我家之后还有批下宅基地。2020年年初我们找到镇政府,副镇长说现在没有主管部门没有政策,让我们先自行解决。去年七八月份北京市农业农村部发布了政策,规划办说区级还有发布政策,还让我们等,今年通州区发布了政策,今年五月规划办说先给各村培训需要交什么资料,再等一等。五月中旬我们村委会找到镇政府说是一个月之内给回复,也没有给回复。6月24日我联系到规划办又告诉我说镇里还没有政策。我现在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12年了都没有批下来。09年村内就已经开会说来我们家和其他三家急需用房。还有九几年外来人员在我们村承包了30亩左右的耕地建厂,现在规划图上却显示村内集体建设用地。我想问问耕地怎么变成的集体建设用地。我们本村的村民都没有地盖房呢。还有其他一些乱象希望有关部门和领导可以来我们村检查检查。申请宅基地希望政府和领导给予解决。万分感谢领导。
@北京12345回复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通州区回复:经西集镇核实,因目前西集镇针对审批宅基地的相关政策正在积极制定中,尚未实施,暂时无法申请,建议您耐心等待。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回复时间:2021-07-13 10:30
5、黄东仪村
尊敬的领导好,我是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黄东仪村村民,对于通州区一户一宅政策咨询一下,我的情况如下,我爱人是黄东仪村的姑娘,我丈母娘家有四间房,在爸爸去世后,就把四间房分别给妈妈两间,我们一间,妹妹一间,我们以一间房分户出来,一间只有20平米,现在我们想回通州居住,一间房不够我们一家四口居住,请问这种情况,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申请宅基地。因楼房价格太高,我们家经济能力有限,楼房确实买不起,妈妈年龄已大,想和妈妈住的近一些好有个照看。,请问我们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申请宅基地?麻烦领导帮忙解答,谢谢。
通州区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回复如下:经通州区西集镇核实情况,现回复如下:1、“户”的界定:是指具有本村常住农业户口,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享受集体资产分配、履行集体成员义务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形成的家庭自然户。公安部门所分户籍簿及农业部门管理的农户不作为“户”的认定标准。“户”的组成:“户”一般由户主、配偶、户主父(母)及子(女)等家庭成员组成。农村独生子女户,由父母和子女等家庭成员组成,确定为一户;农村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户,子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可确定为一户,但父母不得单独确定为一户,须随其中一位子女组成一户;对于三代及三代以上且第三代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且户内农业人口达到6人及6人以上的无房分居的可分户。宅基地用地标准: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宅基地用地标准最高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由于市民提供相关家庭成员信息不完全,故市民可向所在村委会或镇政府相关职能科室进行详细咨询是否符合申请宅基地资格,相关负责工作人员会予以详细解答。
再次感谢您的留言
回复时间:2021-06-28 09:52
6、大营村
各位领导好,我是通州区潞城镇大营村民,我家房屋已经装修19年,房屋已经破旧不堪,想从新装修,可周边几个村都已经拆迁,不知道我们村有没有拆迁计划?如果拆迁,是什么时候?
回复
通州区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回复如下:经通州区潞城镇核实:
大营村属于通州区潞城镇管辖范围。针对大营村,潞城镇没有收到上级政府的拆迁相关计划。再次感谢您的留言
回复时间:2021-08-23 11:08
7、宋庄村
尊敬的领导,我们住的是宋庄镇宋庄村西街这边的房屋。因为这是属于20多年前,密云搬迁过来的。房屋住了20多年来。比较破旧。我家房子后面那一排房屋和地面都列了大缝隙,感觉挺危险的,下雨漏雨。排水也不好。一下大雨,屋子里都进雨水。想问一下。近几年这边有无拆迁计划。如果没有。打算翻新一下房屋。
回复
通州区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回复如下:经通州区宋庄镇核实:
针对您反映了解是否有拆迁计划问题。承办单位回复意见,宋庄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与相关科室联系了解情况,经核实,宋庄镇宋庄村属于城市副中心规划范围,宋庄镇将按照城市副中心建设相关要求积极推动城镇发展建设。目前,宋庄镇宋庄村暂无拆迁计划。工作人员已电话您向其反馈办理情况,您表示已知晓。再次感谢您的留言
回复时间:2021-09-01 10:03
8、前夏公庄村、后夏公庄村、邢各庄村、丁各庄村
领导好,我是通州区宋庄镇一名普通老百姓,家住宋庄镇邢各庄村。原本几年早前就有规划,宋庄镇几个村子(前夏后夏邢各庄丁各庄等)被划入通州新城,但自从副中心在通州成立以来,眼看着通州区的日益变化,可是却不发展这几个村了,反而倒把我们这几个村给耽误了。领导能不能尽早规划这几个村,这几个村简直不像是通州区的,比河北的村子还破。往东几公里的燕郊反而倒像个城市。和宋庄这几个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希望领导能够重视这件事情。
通州区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回复如下:
经通州区宋庄镇核实:根据副中心的统一安排,副中心范围内棚改由北投集团负责统筹推进,前夏公庄村、后夏公庄村、邢各庄村、丁各庄村位于副中心范围内,目前暂无拆迁计划。
再次感谢您的留言!
回复时间:2021-09-15 16:56
9、平家疃村
本人为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平家疃村3区81号村民,家中成员共计农户5人,共三代。住房所在宅基地面积194平米,房屋面积145平米。因历史问题,家中有2块宅基地。其中一块宅基地因年久失修,房屋已倒塌,且后续未修复。因本人尚未结婚,现住房人均面积不足30平米,考虑到婚后户有所居的问题,计划对房屋已倒塌的宅基地进行新建。
因邻居举报及宋庄镇政府不予补办宅基地新建审批手续,导致宅基地新建房屋停工。而邻居存在违建问题,宋庄镇政府在接到本人举报后,不做任何处理。
宋庄镇规划科(电话:695931**)于科员在对本人提出是否满足《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中建房类型为“其他”时,给出的答复是不符合,但又没有提供相应的政策文件作为说明。且告知“由于新建宅基地已无房屋存在,且已未批先建,故不予受理批复新建手续。”针对新建宅基地地上无房情况,本人曾告知于科员有1951年的地契以及契税缴税凭证原件证明所在宅基地之前有房屋存在,且四至及房屋信息明确,并加盖有“通县人民政府”印章。于科员了解后,告诉本人自1991年农村宅基地确权后,之前的证明均已作废,无任何参考价值,也不能作为佐证。
本人随后查阅《通州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第四十条:对于未经批准使用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的,符合村庄规划和建房条件的,由乡镇政府责令其补办审批手续;《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京政发【2020】15号的第十一条:稳慎处理因历史原因超标准占用宅基地等问题,对于1982年以前划定的或因转让及房屋继承、赠与等原因形成的超出现行规定面积标准占用的宅基地,超占面积达到现行规定标准且户内具备分户条件的,允许其家庭内部分户后优先使用,但应严格履行宅基地审批手续。
以上政策条文所述符合本人情况,且政策条文中未列明“由于翻建宅基地已无房屋存在,且已未批先建,故不予受理批复审批手续”的相关条款。本人多次向市民热线12345反映,得到的回应均是不予补批审批手续。
请领导解决户有所居问题。
通州区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回复如下:经通州区宋庄镇核实情况,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1.经向村委会了解来电人家在本村常住人口共四人,目前实际居住情况人均大于30m2。2.根据《通州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五条,村民申请在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翻建房屋时,需要经过村民申请、村委会审议、乡镇政府审批后,村民才可以按照建房批复进行施工。您所反映房屋经规划办工作人员核实并未获得《农村宅基地建房批准书》,属于未批先建,现已责令其停工。3.通过调取您宅基地使用证查看,证载宅基用地面积为322.88m2(长16.8m*11.6m)。根据第三方测绘公司提供的地形图和现场测量,该户目前已使用宅基地面积为197m2。根据《通州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用地标准】规定: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宅基地用地标准最高不得超过 200 平方米。因此无法在超面积地块进行新建或翻建审批。如想改变居住环境,建议在200平米范围内提交翻建申请。4.《通州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将原有住房出售、赠与他人,或者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将原有住房改为经营场所的不得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或者对原有住房进行改建、扩建或者翻建。再次感谢您的留言
回复时间:2021-08-25 15:47
10、富豪村孤儿可否能申请一处宅基地
我是通州区宋庄镇农村的一名孤儿,户口在村里可是没有房子,现在想问一下可否能申请一处宅基地自己盖房居住使用。
通州区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回复如下:经宋庄镇核实情况,现回复如下:宋庄镇镇政府立即与规划办联系了解情况,经了解:宋庄镇富豪村属于城镇集建型村庄,根据《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2004年11月2日国土资源部国土资【2004】234号公布,在规划撤并的村庄范围内,除危房改造外,停止审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已通过电话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表示已知晓。再次感谢您的留言
回复时间:2021-06-15 09:11
来源:通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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