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这几个地方要征收,有你家吗?
发布于 2021-10-23 18:48
近日,丽水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两则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因丽水市区历史街区刘祠堂背区块部分储备土地前期开发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紫金街道大众村、古城村集体所有土地0.0516公顷(0.77亩)(具体以红线图为准)。
△规划红线图
因丽水市区历史街区刘祠堂背区块部分储备土地前期开发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紫金街道大众村、古城村集体所有土地0.0516公顷(0.77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以村委会为单位向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半数以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出申请,方可组织召开听证会。
三、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土地承包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等证明资料,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者未提出异议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四、本公告期限为30日。联系电话:2251576。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红线图
3.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2日
莲都区碧湖镇魏村村、上街村、古井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3007公顷(49.5105亩)(具体以红线图为准)
△规划红线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莲都区碧湖镇组团道路网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包含碧瓯大道(碧兴街-金牛街)道路工程,金牛街延伸段道路(采桑路-碧瓯大道),联合街延伸段道路(采桑路—碧瓯大道)),拟征收莲都区碧湖镇魏村村、上街村、古井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莲都区碧湖镇魏村村、上街村、古井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3007公顷(49.5105亩)(具体以红线图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丽水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碧湖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1.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的地上农作物;
2.户口的迁入、分户的;
3.房屋转让、交换、新(扩、改)建、析产、赠与、租赁、抵押、典当、装修等的;
4.领取营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
5.变更房屋用途;
6.其他不符合补偿安置条件的。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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